投資委員會(BOI)

泰國投資委員會調整投資策略

2014年12月,泰國投資委員會(BOI)宣佈國家新的7年(2015-2021) 投資促進戰略,該戰略是為適應國家的發展目標,促進國內增值投資策略和泰國海外投資並增強國際的競爭力的戰略性政策,同時,為避免中等收入陷阱,充分利用經濟理論來增強國家經濟持續發展。

 

根據會議發佈資訊,巴育總理先生對投資者表示投資委員會新的投資策略是根據國家長期發展戰略和持續發展戰略原則為基礎制定的。

 

新的投資促進政策將首先優惠於那些對國家整體發展戰略有意義的投資專案,包括高科技、創意產業、服務產業,包括支援數碼經濟發展和充分利用當地資源的產業。

投資優惠政策新方法


 

投資委員會標準優惠政策

適合的商業投資項目主要分為兩大類:

 

A類:包括支援國家經濟結構重組的商業專案,投資委員會將對企業所得稅給出3-8年的減免優惠,所減免的稅類包括機械、原材料的相關稅費和非稅收性優惠鼓勵。

知識密集型專案,包括增強國家競爭力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專案的研發、設計,及可創造價值增值部分的先進技術等尚未進入泰國的投資專案,可獲得8年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優惠。

對已在泰國發展並對國家發展有重要意義的高科技專案可獲得5年的稅收減免優惠,對使用較低技術但對使用國內資源和加強供應鏈的專案將獲得3年的稅收優惠政策。

 

B類:包括雖然未採用高科技但對價值增值鏈仍舊有重要意義的項目,投資委員會將提供非稅收優惠政策及相關機械和原材料的稅收優惠政策。

特殊門類優惠政策


 
  • A1

    以知識密集型產業為基礎,注重研發和設計,能夠幫助提升國家競爭力的產業(八年免稅,免除機械/原材料進口稅和非稅優惠)

  • A2

    在國家發展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在泰國沒有或很少有投資的領域利用先進技術創造價值(8年免稅,免除機械/原材料進口稅和非稅優惠)

  • A3

    對國家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的高新技術產業,在泰國已有少量投資(5年免稅,免除機械/原材料進口稅和非稅優惠)

  • A4

    技術比A1-A3項低,但增加國內資源價值,加強產業供應鏈類(3年免稅,免征機械進口稅和非稅優惠)

  • B1/B2

    可以不使用高新科技但仍對價值鏈有重要貢獻的行業(B1:免除機械/原材料進口稅和非稅優惠B2:原材料進口稅和非稅優惠免稅)

根據專案的價值給予額外優惠權益

雖然新政策已將投資委員會劃區制度廢除,但在工業區內的投資政策將提供額外年限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同時對20個低收入府內運營的與政策相符的企業提供額外3年的稅收優惠減免政策。

 

另外,若與以下六大產業類型相關的投資專案,還將根據具體的投資及花銷比例,獲得額外1-3年的企業所得稅的減免。

 

  • 研發:機構內,在泰國外包或與海外研發機構合作。
  • 對科技和人力資源發展基金,教育機構和特殊教育中心,研發機構或政府機構S&T領域進行捐款,需經投資委員會批准。
  • 在泰國發展互聯網商業技術收購及許可費用。
  • 先進技術培訓。
  • 泰方占股至少51%的先進技術合作培訓專案及技術援助專案。
  • 產品設計及包裝設計:機構內或泰國外包項目,需經投資委員會批准。

 

備註:所有企業所得稅減免期不得超過8年

中小企業促進政策

經批復,為提升泰國中小企業的發展,七年投資戰略中,38類適合發展的項目中的中小企業將享受優惠政策。該措施將為提升企業競爭力和鼓勵投資為目標,提供額外兩年的企業所得稅的減免。該政策實施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詳情請見:http://www.boi.go.th